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决定。新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,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。
新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加大了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力度。如此一来,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是否会大幅度减少,驾驶员又有怎样的看法,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有什么样的观点?为此,记者昨天采访了相关人士。 司机反应—— 不敢再抱侥幸心理了 张先生曾因酒后驾驶被交警处罚过。昨天,他通过网络知道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。 “代价一下子加大了很多,以后,我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。”张先生说。 “其实,我们都知道,喝酒了就不能开车。但有的时候,人总有一些侥幸心理。现在喝酒后开车,被警察抓到,处罚更重了,一旦醉酒的话,还要承担刑事责任,以后谁还敢喝酒后开车啊。这是好事。”张先生说。 交警预计—— 酒驾行为将大大减少 昨晚,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一事,记者采访了南京市交管部门的内部人士。 近几年,南京交警一直严查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。据悉,从今年的查处数据来看,酒后开车的违法行为已经急剧下降。 “我们每天都会开展查处酒后驾车行动,有时守一夜会查处一两例,有时一个也没有。”民警告诉记者。 据该交警预计,在醉驾入刑以及吊销驾照双重重罚的效应下,五一正式实施之后,酒驾和醉驾的行为将肯定还会大大减少。 同时,该交管专家还提出了自己的一点隐忧,“由于对醉驾行为处罚力度的加大,可能会让一些存在侥幸心理而醉驾的车主作出铤而走险的举动,比如逃跑、顶包等,通过这些来逃避处罚,从而给交警的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。” 律师观点—— 修改后加大了违法成本 江苏省金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军说,今年2月通过的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,增加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的条款。这意味,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,只要醉酒驾车,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 对于醉酒驾驶人,根据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,应当由法院判决拘役的刑罚,那么就不能再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拘留。同时,为保证法律之间不产生冲突,所以修改后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删除了拘留的行政处罚措施。 “修改后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加大了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,从而客观上能起到遏制这种违法行为的作用。”徐军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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